高级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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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陈群武 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810070185

社会职务

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教育背景

浙江大学法学学士

执业领域

专注于企业关务合规、海关商检、走私刑事案件辩护等领域的研究与实务。

工作经历

陈群武律师,2002年浙江大学毕业后进入广州海关缉私部门工作,先后任职海关缉私部门刑事执法、行政调查、纪检监察等岗位,期间被抽调参与“0202”红油走私、“831”汽车走私等多起海关总署挂牌督办刑事案件的专案侦查工作。在海关工作期间多次获得表彰,因工作表现优异荣获“广州海关2013-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等。在从事海关缉私工作的十五年时间里,一直专注于走私犯罪、企业关务合规等研究,参与办理的多起专案,被多家媒体报道。

2017年辞去公职从事律师职业,主要执业领域为企业关务合规、海关商检、走私刑事案件辩护等。陈群武律师凭借其专业的办案技巧,深厚的理论功底,综合运用多元化法律手段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客户的普遍认可与赞赏,在业界广受好评及赞誉。

代表案例

陈群武律师执业以来曾成功办理多起疑难复杂且有社会影响力案件,代表案例有:

深圳某供应链公司走私大理石案,公诉机关决定对公司财务负责人不起诉;

广州某酒业公司走私红酒案,公诉机关决定对公司负责人不起诉;

某海关关员受贿案,公诉机关决定对该关员不起诉;

深圳某化妆品企业走私化妆品案,企业负责人获适用缓刑;

深圳市某物流公司跨境电商走私案,该案偷逃税款超亿元,公司负责人被认定为从犯并获轻判;

广州某企业负责人走私冻品数罪并罚案,企业负责人被认定为从犯并获轻判。

理论研究

陈群武律师学术理论功底深厚,法律实务经验丰富,著有走私犯罪方面的作品有《"境外公司”被认定为单位走私犯罪案例参考》;《走私象牙及其制品如何定罪量刑》;《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的审查要点》;《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如何定罪处罚》;《走私犯罪中又有“洗钱”行为的如何处罚》;《走私犯罪中伴随“自洗钱”行为初步探讨》;

《走私文物的罪与罚》;《代购构成犯罪怎么处罚》;《以现有案例看逃避商检案如何有效应对》;《非设关地走私“冻品”将仅定一罪》;《走私成品油怎么处罚》;《海关稽查移交缉私处理的走私案件自首情节如何认定》、《一文看懂海关稽查》、《以案说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及走私风险》、《2020年广东省内走私冻品犯罪案件大数据分析》、2020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走私案件分析》、《办理走私废物类案件相关问题梳理》、《从行为主体的角度简单梳理走私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单位走私犯罪中的同罪异罚与同罪同罚》、《走私“冻品”类案件常见问题简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走私那些事》、《浅析走私犯罪中的具体形态认定问题》、《一桩走私废物案,“从犯”认定宜早不宜晚》、《走私的“冻品”既有来自于疫区又有非疫区如何定罪处罚》、《走私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货主篇)》等。

主要简历

1998年-2002年,就读于浙江大学法学院;

2002年-2017年,工作于广州海关缉私局;

2018年-2019年,工作于广东鸿麓律师事务所;

2020年-至今,工作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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