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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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etr@etrlawfirm.com

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陈利值 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910090851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教育背景

武警广州指挥学院  指挥

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一)十四年部队服役经历,历任战士、副班长、学员、排长、副中队长、指导员、参谋、干事等职,曾在武警广州军事法院工作。曾获嘉奖、优秀士兵、优秀党员、优秀干部、三等功等荣誉。

(二)七年检察院任职经历,于反贪、侦监(批捕)、控申等部门履职。原某省检察机关侦查人才库成员,曾获市级“检察机关优秀个人”称号。

(三)辞职转岗从事律师后,专注于刑事业务,曾在浙江靖霖(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


部分案例

1.郑某涉嫌抢劫案,存疑不捕,已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2.连某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存疑不捕,已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3.陈某涉恶案件,打掉涉恶,五罪打掉四罪,一罪获轻判;

4.陈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不予刑事立案;

5.刘某涉嫌非法经营案,于拘留后第34日介入,于第36日不予批捕,后得缓刑;

6.任某涉嫌诈骗/敲诈勒索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数额巨大,检察机关取保,后得缓刑;

7.黄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不予呈捕/取保候审,预估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8.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存疑不捕,已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9.曾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案,存疑不捕,已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10.夏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存疑不捕,已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11.杨某涉嫌诈骗案,公安、检察定性重罪,后于法院二次开庭从重罪改变定性为轻罪,最低幅度量刑并适用缓刑,当庭宣布释放;

12.谢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存疑不捕,已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13.何某涉嫌入户盗窃案,不予批捕,检察院建议实刑,法院阶段改为缓刑;

14.洪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不予批捕,适用缓刑;

15.李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轻伤一级),不起诉;

16.颜某涉嫌诈骗案,不予呈捕/取保候审,已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17.麦某涉嫌诈骗案,存疑不捕-已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18.李某涉嫌出售出入境证件案,审查起诉期间取得取保和建议缓刑,审判阶段,检察机关当庭向下调整量刑幅度,后法院改变定性和轻判(缓刑);

19.薛某涉嫌组织卖淫案,公安机关以“一号人物”指控移诉,辩护人坚定无罪辩护,经检察机关二退后重新移诉,同案“二号人物”被起诉至法院后判处重刑,薛某于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前取保候审;

20.陈某涉嫌诈骗案,同案均已被重判,追逃到案后,涉重罪取保-预估撤案;

21.某食品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检察机关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不诉;

22. 郑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公安机关在期限届满时刻,从检察机关撤回对曾某的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因检察机关拟作无罪不捕),并于当日主动释放,预估撤案;

23.骆某涉嫌诈骗案,争取认定从犯后,获大幅轻判。

24.金某涉嫌销售假药案,不予呈捕/取保候审,预估解除取保/撤销案件。

25.洪某涉嫌强奸案,不予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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