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电话:+02037181333

邮箱:etr@etrlawfirm.com

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张 翔 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010766126


职务:合伙人、律师


教育背景:
1991年-1995年 湖北师范学院 法学学士

2007年-2010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专注于:不动产及建设工程、公司与并购、争议解决领域业务


  张翔律师执业以来长期在不动产及建设工程、公司与并购、争议解决领域为为客户提供非诉讼及诉讼服务。


  张翔律师目前或曾经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行政机关包括: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其中长期担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驻场法律顾问,为广州市级土地储备工作提供大量富于建设性的法律意见。


  张翔律师目前或曾经提供过法律服务的房地产、建筑企业包括:越秀集团属下企业(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嘉德置地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嘉华集团(香港)属下企业(广州市越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中惠集团属下企业(广州中惠置业有限公司、海南三亚凤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中建基础设施勘察设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三装修有限公司。


  张翔律师代理的主要土地及建设工程案件包括:代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海南欣达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星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案涉珠江新城A4-3地块价值超过20亿元,该案经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和再审等阶段,最终法院判决停止对A4-3地块执行);代理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与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第十经济合作社确权行为违法案;代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与广州鼎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代理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与广东领海名邦置业有限公司、广州瑞嘉贸易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案;代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坤龙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案;代理广州市第三装修有限公司、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与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个人荣誉:

  张翔律师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的2013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业务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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