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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君达中标担任广州广丰房产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发布时间:2019-03-04    来源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近日,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中标担任广州广丰房产建设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由本所清算与破产业务部负责人肖小俊律师担任。

背景概要

广州广丰房产建设有限公司是中外合作企业(港资)(简称“广丰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3日,经营范围是在广州市东风西路与人民北路593号-615号地段、开发、建设、经营自建的商品房,即现在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87号的“时代国际大厦”(原称广丰大厦)。时代国际大厦,现有地上建筑18层,地下2层,总计20层,总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因其无法偿还到期债务30多亿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申请对广州广丰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经过听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拟裁定受理。

时代国际大厦

2019年1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广州广丰房产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竞选者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申报书》,申报内容包括:

1. 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的姓名、资历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2. 申报机构及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参与破产重整工作的经验、业绩;

3. 申报机构拟定本案管理人所需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解决方案等;

4. 申报机构参与本案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5. 申报机构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情况;

6. 申报机构在本案中拟定的报酬方案;

7. 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法院收到材料后,迅速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中介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对机构规模、执业能力及专业水准、办案经验、工作方案、初步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指定管理人,并确定一名中介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在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直接指定。

广信君达非常重视此次投标事宜,肖小俊律师组建了专门的团队参加竞选,对广丰公司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本案共有8家机构管理人参加竞选,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择优选定管理人。本所凭借在处置烂尾楼和破产重整方面的经验业绩以及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赢得了评委的认可,最终被指定为广丰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广信君达清算与破产业务部

广信君达作为广州本地最早从事清算、破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亦是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第一批会员,清算破产团队发展为如今的清算与破产业务部,成员从最初的几人扩充为20余人,并于2018年荣任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副会长单位。清算与破产业务部秉承“效率、信任、责任”的理念,提供专业的清算、破产法律服务,曾担任30余家企业的清算组或管理人,主办了多起有重大影响力的清算、破产案,如“汇集重整”、“永安清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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