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019年11月26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武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韶钢松山”)与JFE钢铁株式会社(下称“JFE”)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将韶钢松山持有的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下称“宝钢特钢”)50%股权向JFE进行转让,交易标的约为人民币6.89亿元。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为韶钢松山提供中、日文交易文件法律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交易全过程法律咨询等服务。
2019年8月18日,韶钢松山领导莅临广信君达进行业务交流
作为本次交易的重要环节之一,JFE收购宝钢特钢股权案的中国经营者集中申报工作由本所高级合伙人陈伟雄律师、合伙人蒋修贤律师以及杨超男、张灵、吴尚谦、何嘉欣等律师或实习律师组成的专项法律服务组,从反垄断法角度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条款设计、经营者集中申报、第三方意见应对等反垄断合规事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2019年8月18日,韶钢松山领导与广信君达律师召开项目专题会议
在本次经营者集中申报过程中,项目组通过对集中各方的业务情况、产品领域、地域以及业务关系(包括横向重叠关系、纵向关系、相邻市场)等进行仔细调查分析,对本次集中的相关市场(包括产品市场与地域市场)进行准确界定;通过对中国特钢棒材市场进行调研,充分收集各项数据,对本次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作出充分有力的论述,所提出的申报方案及竞争分析获得交易双方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支持和认可。
2020年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64号),正式批准本次经营者集中的实施。至此,广信君达该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组成功助力韶钢松山、JFE完成本次交易反垄断审查申报工作,为推进宝武集团、韶钢松山提高竞争力和实现特钢体系的突破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