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12 来源于:
2013年12月12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南宁市邕州饭店五楼会议室举办《关于规范使用法律意见书的若干规定》的培训班,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主席张钧律师应邀授课。
课上,张钧律师首先介绍了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概念与分类,系统讲述了法律意见书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接着从律师角度强调尽职调查对法律意见书的影响,并结合多年研究成果与执业经验,最后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深入交流了法律意见书的使用、审核、如何利用法律意见书发现和规避法律风险等。
课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法规处李庆生处长、俸荣鑫副处长以及120位监管企业的领导与法务人员纷纷与张钧律师交流法律意见书使用过程中的心得,并高度评价本次培训对《关于规范使用法律意见书的若干规定》的实施起到推动作用,表示将结合实际情况,细化现有规定,加强法律意见书的规范使用,有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