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金控”)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第一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30亿元(含30亿元)。2016年7月11日本次发行工作结束,实际发行规模4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32%。
广州金控成立于2006年12月,是市政府整合市属金融产业的平台,其成立旨在发展有综合竞争优势、能提供综合服务、具备综合经营能力的金融控股集团。目前,广州金控业务范围已涵盖银行、证券、信托、期货、基金、保险、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典当、小额贷款、小额再贷款、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股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商品交易清算、航运金融等主要金融领域,是广州市金融牌照门类最齐全的国有金融控股集团。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简称“广信君达”)接受广州金控的委托,由“带•路”团队何雁飞合伙人律师牵头负责,刘桓妤律师、邓玲玲律师担任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了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广信君达作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将一直秉承严谨的态度、良好的专业素养,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