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君达积极配合市政协社法委“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调研指导活动

发布时间:2017-09-04        来源于:

  日前,广信君达所接到通知,参与对接广州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对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的调研指导活动。2017年9月1日上午,广州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副主任何钧启带领副主任刘剑萍、市政协委员刘兴、郑子殷、胡育新、曾报春,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办公室主任陈竹梅、办公室调研员朱自强、办公室副主任王威、主任科员谢予健、办公室科员邹捷等一行11人莅临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就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问题进行调研指导。广信君达对此活动十分重视,受本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王晓华律师委托,本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负责人苏东海律师组织相关对接活动,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陈伟雄律师,高级合伙人、监事长刘善巧律师,合伙人、监事赵芃律师,合伙人、监事、党委业务委员张成勇律师,合伙人徐嵩律师,党委组织委员、团支部书记黄福轩律师,执业律师黄恒、许小明及执行副总监蒋利、业务主管陈小英律师等共同参与。
 
  为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工作,市政协社法委拟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收集我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决定组成专题调研组,由社法委主任陈忠谦任组长、社法委副主任何钧启任副组长。专题调研组在计划的时间内分别前往部分律所及公检法等单位进行调研,内容包括在案件侦查阶段如何保障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在案件庭审阶段如何保障律师行使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两大类五大项。
 
  本次调研座谈会在本所党团活动室举行,由管委会负责人苏东海律师主持,与会人员围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参会律师根据自身办案经验,结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存在的障碍积极献言建策。
 
  高级合伙人、监事长、市人大代表刘善巧律师提出,个别法官如确需调整开庭时间的应及时通知律师,使之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共同做好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另外,重大贿赂案件在侦查阶段以50万作为标准的一律不同意律师会见,而有些案件可能起诉时没有达到50万元,变成一般性的贿赂案件,无法保障律师会见权,也让当事人有意见而投诉律师,会导致律师执业权利受损的风险,建议前述标准进行调整。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法律素质,以确保刑事立案阶段律师合法行使执业权利。
 
  合伙人、监事、党委业务委员张成勇律师作为从事刑辨业务多年的资深律师指出,“两高三部”并未要求律师会见时实行备案制度,而目前要求会见律师进行备案花费时间长,缺乏便利性,也缺乏上位法依据,增加备案制度的做法实际易导致律师会见的权利难以保障。同时,会见阶段核对证据存在看守所不给核对或不提供便利的会见环境的问题,导致律师会见阶段核对证据困难等,对比公检侦查人员可以自行对询问录音录像,而律师会见时却不允许同等对待,将导致律师执业权利难以保障。另外,律师阅卷过程中,应对律师阅卷材料的范围加以明确,并对阅卷的方式进行适当放宽,以确保律师执业权利的充分行使。
 
  合伙人、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专家徐嵩律师提出,关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实际在制度层面已有相关文件对此作出规定,但由于相关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大,导致律师执业权利未能真正得以保障。另外,公权力机关个别工作人员包括对方当事人也存在对律师滥用投诉权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对此加以重视。
 
  合伙人、监事赵芃律师赞同律师会见时自行同步录音录像的做法,这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提出在庭审过程中应注意保障律师发表代理或辩护意见权利,既有利于帮助法官查明事实真相,也是律师诉讼权利保障的体现。
 
  随后,党委组织委员、团支部书记黄福轩律师,执业律师许小明、黄恒等作为青年律师结合办案实践反馈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其中黄福轩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应主动开具不予立案告知书有助于某些案件的法律性质清晰界定,保障律师为当事人及时行使救济权利;许小明律师提出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之间应加强衔接,否则不顺畅易导致通知不及时的问题,使律师信息不对称,存在联系脱节而被当事人投诉的问题。另外,在庭审阶段存在法院要求辩方律师自行联系控方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会导致律师的执业权利受损;黄恒律师则提出由于存在看守所会见时间不固定、会见时间有限的问题,导致律师会见权利难以得以充分行使,建议广州地区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放宽律师会见的时间如周末或节假日等。
 
  最后,本所管委会负责人苏东海律师作为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也结合自身办案体会提出了一些问题,包括目前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难导致律师维护当事人权利难,各看守所存在会见时间及申请会见程序要求不统一等,建议公安部门在制定涉及律师会见相关制度前应提前征求律师行业的意见,以避免出现律师执业权利因一些不规范的管理要求而受损的情况。
 
  会议结束时,何钧启副主任赞扬了广信君达作为名列前茅的本土大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并认为广信君达拥有庞大的律师资源、健全的业务类型和突出的党建成绩,是比较典型的调研对象,此次听取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着实为市政协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题调研提供了的较好的素材和丰富的案例,希望今后进一步对接调研联络关系。
 
 
  会后,广信君达组织了数千字的调研反馈材料提交市政协社法委,本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王晓华律师,高级合伙人、党委副书记邓传远律师,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全朝晖律师,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宋福信律师也参与了事后调研反馈材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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