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弘法刑辩团队成功办理一起无罪辩护案件——游某某失火罪,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法院正式宣告游某某无罪!
【案情简介】被告人游某某,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人,2017年4月4日,清明上山扫墓,因涉嫌失火罪,于6月27日被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0日执行逮捕。8月24日江华县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游某某涉嫌失火罪依法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广信君达弘法刑辩团队接受委托后,团队合伙人洪树涌律师携钟思思律师、陈俊先实习律师等成员协同作战。历经半年,弘法刑辩团队爬山涉水,亲自勘察现场以调取证据,并多次组织案情讨论会,力求不放过任何疑点,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各种合法权益。
经过多次开庭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洪树涌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游某某涉嫌失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具有确实充分的排他性,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公诉机关指控游某某失火罪罪名不能成立。因此,被告人游某某失火罪证据不足,被控罪名不成立,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辩护意见成立。
“疑罪从无”并非放纵犯罪,而是对司法公权力的合理规范,是对任何可能身陷囹圄的公民基本人身权利的保障! 2018年,包括弘法刑辩团队的全体广信君达律师将一如既往地秉持“效率、信任、责任”的核心价值理念,为推动和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