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0 来源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近日,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腾越建筑”)公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6.80%。在本项目中,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腾越建筑的专项法律顾问,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全朝晖、合伙人张雪芳、黄晓芸、杨尹及律师刘阳、莫欣影、陈聪发、何淑芬等共同组成工作组,协助腾越建筑完成尽调法律工作,并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的要求,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及协助起草相应交易文件。
本次债券由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担保,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腾越建筑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本次债券的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11号文核准。其中,本次发行的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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