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09 来源于:
天马娱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天马娱乐”),由香港著名电影人黄栢鸣(或称“黄百鸣”)、其女黄漪钧及其子黄子桓组成的家族成立及控制。公司自2009年3月成立以来,主要透过其建立的发行渠道于香港、中国大陆以及东南亚地区发行电影,同时发行覆盖范围亦包括台湾、日本、美国及欧洲等地,并且一直以合乎中国作为其主要市场而制作华语电影,代表作品有脍炙人口的贺岁电影片《家有喜事2009》、《花田喜事2010》、《最强囍事》、《八星抱喜》等。
公司执行董事黄百鸣作为著名演员以及资深电影制作人,自1997年以来一直担任香港电影制作发行协会主席,亦为香港电影发行局委员。其曾于1991年创办东方娱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娱乐”),该公司亦曾与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即现合并后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作,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全朝晖律师主持并联同其律师项目小组承办,并于2001年9月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09),成为当时香港四大娱乐集团之一。
继东方娱乐的成功上市之后,2011年12月,本所律师再次接受黄百鸣创办之天马娱乐的委托,由高级合伙人全朝晖律师主持,并联同本所律师林绮红、律师助理杨尹及本所知识产权方面专长的许明亮律师为其首次发行股票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通过专业的法律尽职调查并解决各项法律难题,为公司在推进IPO过程中涉及中国大陆境内的法律事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经过公司及各方机构的积极筹措与努力,天马娱乐已成功于2012年10月3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份代号:8039)。
天马娱乐,作为首家借助CEPA进军中国大陆市场的香港电影公司,其IPO项目顺利完成后,公司取得了超募约8000多万元港币的成果,这匹“天马”的腾飞,离不开项目各位同仁及本所律师的共同努力。其招股说明书对中国电影行业发展现状的深入介绍以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详实披露,也为香港后来涉及中国电影业务的影视企业上市及运作提供了参考范例。本所律师总结本次IPO项目的经验,也将继续发挥勤勉尽责的精神,秉承严谨的工作态度,凭借过硬的法律理论知识,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为更多“天马”的腾飞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