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37181333
邮箱:etr@etrlawfirm.com
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职务:律师
于2004年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2007年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于2013年参加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公会举办的中国青年律师培训项目;
潘律师协助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运营、重组、清算外商投资企业。潘律师也协助地方政府吸引外商投资。潘律师处理过多个领域的外商投资,包括投资、房地产、物业管理、制造业、消费品、能源、保险、金融、商业等。
潘律师参与过的代表性项目包括:
协助一家著名的香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北京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
协助一家外商投资的能源公司吸引新的投资者并对该公司进行重组;
协助一家外商投资的食品生产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地方政府收储后对公司进行清算;及协助南沙政府吸引一家美国著名的电动车生产企业在南沙设立子公司。
并购
潘律师为跨境并购提供法律,包括协助跨国公司开展境内并购交易、协助境内企业开展境外并购交易。潘律师处理过多个领域的并购,包括能源、制造业、广告业、金融、航空等。
潘律师参与过的代表性项目包括:
协助一家著名的国有银行间接转让其持有的一家外资银行的股份;
协助一家著名的马来西亚的农业上市公司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一家外商投资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股权;
协助一家著名的国有能源企业向一家中外合资的能源企业的中方股东收购10%的股权,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80,000,000元;
协助一家著名的外商投资能源企业收购两家境内液化石油气企业的股权;
协助一家中外合资能源企业的外方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中方股东;
协助一家著名的爱尔兰脚手架生产企业收购一家外商投资脚手架生产企业的全部股权;
协助一家著名的中外合作广告企业的外方收购中方的合作权益;
及协助一家境内的私营企业间接地转让其持有的一家香港公司的股权。
房地产
潘律师协助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或间接地收购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权、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潘律师协助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营境内的物业。潘律师协助外商投资企业搬迁工厂、将土地使用权交由当地政府收储、取得新工厂的土地使用权、从当地政府获得赔偿。潘律师还为城市更新项目和定制房地产项目提供过法律服务。
潘律师参与过的代表性项目包括:
协助一家著名的香港上市房地产企业直接或间接地收购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权、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收购的项目主要位于北京、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江苏、山东、四川、浙江等地;
协助一家著名的香港上市房地产企业收购一家A股房地产企业的股份并成为控股股东;
协助一家著名的香港上市房地产企业收购两家境内的房地产项目公司50%股权;
协助一家著名的香港上市房地产企业间接地收购一家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全部股权;
协助一家著名的香港房地产企业转让其在北京的项目;
协助一个新加坡基金收购一个北京商业物业项目,该项目包括一栋A级写字楼及公寓;
协助一家著名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运营北京三里屯商业地产项目,该项目包括一座五星级的酒店及十九栋零售商业楼;
协助一家国际著名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在广东佛山开发自用的超A级写字楼项目;
由于城市规划调整,协助一家著名的外商投资无纺布生产企业搬迁及建设其位于广东佛山的工厂厂房及生产线;
由于城市规划调整,协助一家著名的外商投资食品生产企业搬迁其位于北京怀柔的工厂厂房及生产线;
由于城市规划调整,协助一家著名的外商投资食品生产企业将其位于柳州的土地使用权交由地方政府收储;
协助一家著名的外商投资饮料生产企业申请城市更新并在现有土地上开发新项目;
及协助一家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一家国际著名银行的要求在广州南沙定制建设一栋商业物业并将其转让给定制方在国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不良资产及另类投资
潘律师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国际投行收购、重组、处置不良资产。潘律师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国际投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深陷债务危机的企业进行重组。
潘律师参与过的代表性项目包括:
协助一家著名的国际投行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并进行处置;
协助一家国有银行转让不良资产;
协助一家著名的香港上市房地产企业对其他深陷债务危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重组,并成为其控股股东;
协助一家著名的国际投行对境内深陷债务危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重组;
及协助一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对深陷债务危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重组。
境外投资
潘律师协助境内上市公司、私营企业在境外设立合资子公司。
潘律师参与过的代表性项目包括:
协助一家著名的境内上市的化学品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合资公司;
协助一家著名的境内上市的化学品公司在日本设立合资公司;
及协助一家著名的汽车生产企业在俄罗斯设立合资公司。
潘律师受律商网及北大法宝的邀请撰写多篇有关外商投资最新动态的中英文文章,引起广泛关注。其中一篇名为《浅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的文章被评选为2015年度北大法宝最受关注律师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