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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etr@etrlawfirm.com
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职务:专职律师,广东省佛山南昌商会律师顾问成员,广东省永修商会理事
1. 1994年-1997年 九江师范中等专业学校普师班学习
2. 1997年-2004年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城丰学校任教
3. 2004年-2007年 江西师范大学成教学院英语教育本科学习
4. 2008年-2011年 上海大学法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相关业绩:
1.韦春生与肇庆市鼎盛纺织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纠纷一案二审,最终协商解决。(标的额9800万)
2.东莞市三创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连续5年法律顾问;
3.东莞富盈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研学基地教育有限公司、粤晖园连续3年法律顾问;
4.江西银行广州分行小微贷款诉讼清收,(标的额共计5000万);
5.王金龙贩卖毒品罪,冰毒数量53克,一审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8年,检察院抗诉,最终检察院撤回抗诉。
6.香港居民董女士因诈骗罪被陕西省宝塔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及逮捕,经本人委托代理介入后因证据不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