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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教育背景:
1985年9月—1989年6月 汕头大学 法学学士
1995年6月—1998年6月 北京大学 民商法硕士
1999年9月—2002年7月 北京大学 法学博士
专注于:民商事诉讼、房地产、公司治理、并购与重组、金融、知识产权等,曾获“全国优秀律师”、“广州市十佳律师”荣誉称号。
庄伟燕律师执业28年以来,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各种不同类型大中型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了众多法律诉讼案件,成功主办了广州市希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波克城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再审案、澳门卡奇集团有限公司、刘英强等与中山市诚帝电器燃具有限公司、吴孔金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再审案、清远市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与忠毅(清远)电子塑胶五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等多宗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其经办的各类诉讼案件累计数千件,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而作为华南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庄伟燕律师多次被选定或指定为仲裁员、独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多次作为仲裁案件的代理人和专家证人,先后办理过数百宗仲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仲裁审理、代理经验。庄伟燕律师办理的案件类型多样,尤其擅长办理民商事诉讼、房地产、公司治理、并购与重组、金融、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领域的案件,在法律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社会声誉,获得了业界和客户的高度赞誉。
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庄伟燕律师担任了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海珠区财政局、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深圳发展银行、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等上百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并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为包括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岭南集团、广地花园、广州产权交易集团、广州产权交易所、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伦敦上市公司广州金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保利实业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诉讼及法律顾问、资产重组、投资权益保护、股权重组、金融资产等全方位法律服务。
同时,庄伟燕律师参与过一系列的国企重组改制以及公司设立、变更、转让、股权投资(增资扩股)、并购及相关诉讼等大型法律服务项目,其中较有影响力的包括:参与北京国×投资交通实业公司投资营运项目、广东省江门市×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改制项目、广州市××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系列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以及参与中国三大军工企业之一的中国××集团下属企业的破产清算、资产重组、发展集团的资产处置、广州市国资委、越秀区国资委、荔湾区国资委、天河区国资委、增城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及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等。
庄伟燕律师还作为专家咨询组成员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包括投资、政府采购、项目论证、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消除法律隐患,避免法律纠纷,为政府依法行政作出了一定贡献,获得了政府部门的肯定和认可。著有《人法合治与混合法——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传承和发展》、《居正的“混合法”思想》、《“混合法”理论与当今司法改革 》等,在《学术研究》、《判例与研究》、《律师与法制》、《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广东律师》等国家级和省级核心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多达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