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1 来源于: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随着无纸化办公模式的到来以及疫情影响,电子合同应运而生,成为目前签订合同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效率高、耗时少、防止员工重复工作、最大化提升员工效能等优势,更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但在电子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也存在着效力性认定问题、电子合同签约平台的选择问题等,本文笔者拟从企业电子合同签订合规化的角度,对签章电子化进行初步梳理。
一、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使用电子合同形式签约在法律上并无禁止性规定,但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法定形式,才能具备法律效力,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合同生效要件包括:
1.缔约人主体身份真实,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合同签署各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经过要约、承诺达成合意;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及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4.如为格式合同文本,须遵从格式合同生效相关规则。
因电子合同一般会使用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所以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下的相关要求[1]包括:1.对数据电文形式的要求: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且“可以随时调取查用”;2.对电子签名可靠性的要求:需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即 (1) 专有性: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为签名人专有;(2) 真实意愿: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 原文未改: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 签名未改: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或者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可靠性条件的电子签名。综上,满足以上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使用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何签署电子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实际上对电子合同的运用划定了很高的技术标准。鉴于电子数据的篡改技术比较发达,就必须依靠高超的防伪技术手段。那么一般企业如何在操作便捷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法律要求呢?这就离不开电子合同签约平台与CA认证。
(一)电子合同签约平台
电子合同签约平台(以下简称“签约平台”)是满足证明电子签名符合法定可靠条件的需求,同时兼顾效率、成本,为电子合同远程签约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平台服务者。他们为其用户提供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签名文件保管、协助证明的服务。因为一般情况下签约平台本身具有保存证据的作用,所以在一些场景下也被称为存证机构。
实际上电子合同最为重要的问题是,当发生争议后如何能确保其可以作为电子证据使用?电子合同作为电子证据使用,就必须满足司法上电子证据的几点要求:
完整性:一份有效的电子证据对证据的完整性有非常严苛的要求,电子证据的时间、地点、主体身份、操作行为所产生的电子痕迹都必须有完整的记录,都视为电子证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需要全环节证据链存证;
合法性:即电子文件的电子签名拥有与纸质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那就需要符合前述问题一所列示的6点要求;
独立性:电子存证机构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立场中立、客观;
安全性:这是电子存证最重要的特征,用技术手段保证数据的真实客观性、原始性。
(以上图示来源于某签约平台官方网站,仅为流程说明,不作为任何平台推荐)
通过上述流程可见,在签约平台上,使用者通过实名认证及相应付费获得平台服务使用权后,一方签署完毕通过平台向另一方发送合同以供签署的方式,实现电子合同、电子签名防篡改、泄露的目的。从而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
(二)关于CA
通过上文可知,安全性是电子存证最重要的特征,那如何实现安全性,用技术手段保证数据的真实客观性、原始性?这就涉及另一专有名词“CA认证”,通过厘清几个重要的概念来了解什么是CA。
CA(Certificate Authority),即证书颁发机构,负责管理和颁发数字证书,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信任机构。CA的作用是检查CA证书持有者身份的合法性,并签发证书,以防证书被伪造或篡改。换言之,是用来证明数字证书持有者身份的第三方机构。目前CA在国内获得工信部设立许可,CA 实际上是一个机构,正如负责颁发身份证的公安局、负责发放行驶证和驾驶证的车管所。
CA证书,CA颁发的证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数字证书,包含证书持有者的身份信息、CA机构的签名、公钥和私钥。CA机构的签名用于保证身份的真实性;公钥和私钥用于通信过程中加解密,从而保证通讯信息的安全性。它是互联网通讯中标志通讯各方身份信息的一串数字,提供了一种在互联网上验证通信实体身份的方式。
CA认证,即电子认证服务,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活动。它采用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公开密钥基础架构技术,专门提供网络身份认证服务。CA认证主要是解决举证和程序上的问题。
签约平台的核心是CA,签约平台通过CA的数字认证技术和数字证书产品来实现有效的电子签名,让电子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认签署人的身份信息、证实合同是有效签署以及合同未被篡改,从而拥有和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如何判断签约平台是否合法可靠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签约平台,有的具有CA认证资质,有的则无。根据上述介绍,为提高已签署文件的可信度,需选择 CA机构或者与CA机构合作的签约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签约服务,该等服务机构最好同时具有提供证明文件的能力。
鉴于一般用户很难判断各签约平台所展示的技术蕴含何原理,以及其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到底如何,有一个相对简便快捷的确认方式,即查询是否有过往案例支持认可该签约平台。
比如可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威科先行等案例检索网站,输入拟选择使用的签约平台,查询在案件中,法院对于该签约平台上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认定结果。但需注意查询时需对相应案件作出判决结果的时间进行确认,最好借鉴较相近时间的案例,确认信息的及时性。
(四)如何判断签约平台合作的电子认证服务商资质问题
首先,一般在签约平台官方网站会公布与电子认证服务商的合作协议、CA授权证书等,检查其与哪些电子认证服务商建立合作关系。不仅要事前询问清楚其具体合作对象,还要获得能够切实证明该合作关系的盖章授权书、合作函等。
其次,还需判断该电子认证服务商是否具有合法合规的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电子认证服务需要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及《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可通过工信部行政许可公开系统与国家密码管理局行政审批结果系统查询,确保该服务商在主管部门的许可名单之中。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查询地址: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查询地址:http://www.oscca.gov.cn/app-zxfw/xzspsx/syxkdw.jsp?channel_code=c100142
(以上图示来源于某签约平台官方网站,仅为举例说明,不作为任何平台推荐)
否则,在诉讼环节,如举证责任人,因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合作的电子签名服务商已经取得主管部门许可,同时对方亦对此签名提出异议的话,则法院可能会认定提供的电子证据合法性不足。
三、结语
通过上述介绍可以看出,签署电子合同并不等同于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线上确认合同的情况。相较于电子合同签约平台所特有的身份认证、在线签署、在线保存等功能,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将一方签约后的文件扫描给另一方确认的方式签订合同,虽然在双方确认合同时较为便捷,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还是需要通过出示合同原件或结合其他沟通记录、实际履行情况等证据进行佐证,才能被认可其合同效力。因此,笔者希望通过对当前电子合同签署过程及效力性认定的分析,加深签约主体对于电子合同的认识,在利用当前先进技术减少签约成本及提高合作效率的同时,也避免因缺乏风险意识造成不利后果。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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