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ease time:2013-02-03 Originate:広東広信君達法律事務所赵文艳
持股会制度来源于美国及日本企业管理中的"期权计划"(option planning)。八十年代中期,我国的一些企业也开始进行职工持股的试点。到九十年代,随股份合作制的兴起,职工持股逐渐试行于国有中小企业和许多非国有企业。而试行这一制度最直接的期望就是想通过该制度的试行促进职工关心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企业凝聚力。九十年代初的职工持股会可谓是盛行一时。但是,问题也接踵而来:由于试行制度本身的不健全,很多企业超范围超比例发行内部职工股,一些地方还出现了非法交易,对当时刚刚开始的证券市场的干扰作用引起了立法者的重视。于是国家体改委于1993年发布了《关于清理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不规范做法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关于立即制止发行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开始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之后,政府更加注重对于发行内部职工股的审批、监督工作。职工持股制度也渐渐完善起来。
仅从职工持股会制度本身来看,其对于完善企业的内部体制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外部的竞争力的确有着重要作用:
首先,实施内部员工持股制度,可以用利益纽带、资产纽带把员工、经营者和企业的利益联系在一起,有利于职工与企业形成长期、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增加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关切度;
其次,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的实行有利于企业的激励与分配体系的变革;
第三,由于员工对于企业的认同和关注,可以更进一步的改善企业的领导、决策机制,协调所有者与管理者的矛盾;
另外,内部员工持股还有利于实现产权关系清晰与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助于企业筹资。而部分公益金或福利金通过划转成为员工持股资金的来源之一,这能使企业的部分消费基金变为企业发展的资本金,有利于改善资源的结构关系。
目前,职工持股会制度主要存在于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更多的集中于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内部职工股主要有三种形式:
(1)社会募集设立的上市公司在新股发行时,按占流通股本10%的比例向职工配售内部职工股,这些股份可以在发行的新股上市6个月后上市流通;
(2)定向募集股份公司的内部职工股比较复杂,在新股发行安排中,其内部职工股获得发行额度的,这部分职工股必须到3年之后才能上市流通;
(3)有些已经上市的公司在经营中通过其他途径设置产生内部职工股。前两种内部职工股归属于职工个人,第三种形式的内部职工股,从性质上说属于法人股,而不属个人。
而上市公司实施内部职工股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数量巨大,一是内部职工股的发行价与普通股有明显价差。从沪深两市的统计数据来看,内部职工股的发行价普遍低于公司普通股的发行价,而这使得大部分内部职工股在股份上市流通后都能获得很大的收益。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内部职工股给企业职工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同样带来了很多问题。